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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张家口市重拳整治房地产勘察设计违法行为

发表于2015-02-10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地产开发建设秩序,从2月7日到6月30日,我市将重拳整治房地产开发建设中勘察设计违法违规行为。这也是今年上半年我市开展房地产开发建设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中的重要一环。

列入本次专项行动整治范围为2011年1月1日及以后开工建设的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以内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勘察设计违法行为

具体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涉及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上的商品住宅房地产(含经济适用房、普通及高档商品房)、商业房地产(含写字楼、商场、酒店、餐饮、娱乐等)、旅游房地产(含农业观光房地产)、养老房地产、工业房地产(含厂房、仓库等)项目,以及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参与建设的城中村、城郊村改造项目、集资建房和合作建房等项目。

市住建局将对列入本次整治范围的所有房地产项目勘察设计成果进行逐个检查。对勘察设计单位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的,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进行查处,并记入违法行为记录系统。

2月7日至3月20日为各单位自查阶段。各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对各自承揽的列入整治范围的中心城区(桥东区、桥西区、经开区)房地产项目建立台账,组织本单位技术骨干、对已完成的勘察设计成果逐个进行自查,并于3月20日前将自查情况上报市住建局。

3月21日至4月20日进入中心城区抽查整改阶段。市住建局将结合各单位自查情况,对列入整治范围内的市中心城区勘察设计成果进行随机抽查,对发现的问题逐案查处,处理一件销一件,实现违法行为全部得到处理和纠正。

4月20日至5月31日对县区督导检查。市住建局将按照房地产开发建设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对各县区(中心城区以外的)列入整治范围的勘察设计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6月1日至6月30日进入验收总结阶段。汇总有关情况,上报市住建局房地产开发建设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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